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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包头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推进,对技能劳动者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在不断扩大。为此,市劳动保障局把为重点项目提供技能人才保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,提出为重点项目提供包括技能人才需求调查统计、技能培训、评价激励、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技能人才服务九项措施。
一是建立动态的重点项目技能人才需求调查统计制度。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,根据重点项目进展情况,对技能人才需求逐个单位进行摸底调查,建立重点项目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库。
二是做好技能人才储备工作。依托市区(旗县)两级劳动力市场,结合实际制定全市重点项目所需技能人才专业目录,对求职的城乡技能劳动者情况进行统计和分类,建立技能劳动力资源档案数据库,为企业储备技能人才。
三是以校企合作为纽带,培养重点项目需求的技能人才。鼓励和引导各高职院校、技师学院、技工学校及民办职业学校,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,积极与重点项目实施企业开展合作,通过职业教育、定向培养、订单培训等多种方式,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、有效性和适用性,为重点项目培养和输送不同层次、不同技能的人才,形成稳定的技能人才供需渠道,加强技能人才保障。
四是落实技能培训补贴政策,为重点项目培养实用型人才。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管理,提高技能培训能力,注重技能培训质量,积极开展下岗失业人员、农牧民工的实用技能培训,对吸纳到重点项目的就业人员按政策落实培训补贴,减轻重点项目的职工培训成本,培养大量的实用型技能人才。
五是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。积极探索建立技能人才的评价机制,进一步完善对技能人才的考评办法,加强职业资格鉴定质量管理,提高职业资格考务工作水平,积极做好重点项目技能人才的评价工作,为企业建立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提供服务。
六是落实技能人才激励机制。围绕重点项目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对重点项目建设中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技能人才,要在职业资格等级晋升、选拔推荐技能人才表彰奖励等方面提高所占比例。
七是建立重点项目就业服务长效机制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为重点项目提供服务,与用人单位签订“就业服务协议”,及时为重点项目送信息、送培训、送政策,跟踪服务,疏通技能人才流动渠道,促进技能人才合理流动。
八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源配置功能。依托市、区(旗、县)、劳动保障事务所、劳动保障工作站等四级就业服务机构,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的人力资源配置功能,及时搜集、分类、整理、发布技能岗位和技能人才供求信息,定期举办重点项目用工公益性专场招聘洽谈会,实现用人和择业的对接,满足重点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,促进各类技能人才就业。
九是加强劳动力市场的监管。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,严厉打击技能人才职业中介服务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,创建重点项目依法招工、技能人才依法择业的良好市场秩序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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