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稿,转载请注明出处)
各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兵直鉴定所(站):
根据《关于调整2008年兵团技能人才培养“95225”工程计划的通知》(兵劳社发〔2008〕28号)要求,对兵团2008年技师考评鉴定任务做了调整(见附件),为认真落实“95225”计划中高技能人才培养任务,及时总结技师考评经验,现对2008年度工作总结做以下补充通知:
一、技师考评工作重点汇报2008年的开展情况。主要从已完成的技师考评任务,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、存在的主要问题、尚未或计划要完成的任务、下一步的措施等方面汇报。
二、技师考评工作总结材料,可单独成稿。并于12月5日前报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。(可通过内部通形式上传中心)。
联系人:李晓梅
电 话:0991—2339195
兵团职业技能鉴定中心
二ОО八年十一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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